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才需求,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昌宁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公开引进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须是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道路桥梁方向;
(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引进公路工程技术专业人才2人,岗位设置如下:
单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
监督站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道路桥梁方向 本科及以上 2人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由政府组织人社、监察、交通运输等部门,派出人才引进工作组到高等院校引进,也可由符合条件人员到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报名。
(二)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5日— 8月 15日到昌宁县交通运输局二楼办公室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若有)和近期免冠1寸正规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工作人员依据引进条件审查报名资格。
2、面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3、签定协议。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员,双方现场协商签定《公路工程技术类毕业生引进协议书》。签定协议后如签约毕业生单方违约,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政审。由人才引进工作组进行政审。
5、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6、公示。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无疑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岗位需要统一分配。
五、引进纪律
1、人才引进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2、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参加今年的引进。
3、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门户网查询。
联系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0875—7120646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