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小学属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直属小学,开办于2002年9月。它是一所“深圳市一级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根据《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深龙人通〔2013〕72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决定公开招聘英语教师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 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4. 同等条件下具有班主任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 招聘数量 |
小学英语 | 1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应聘教师下载报名表格(附件:《龙岗区清林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发送至:40819230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英语 XXX(姓名)求职简历。
(2)报名截止时间:8月18日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需本人于19日前到学校递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验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英语水平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初审后于8月19日18:00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考试。
(2)资料递交地点:本校门卫室
3.考试
(1)考试安排:考试形式为笔试(占总成绩40%)、说课(占40%)和面试(占20%)。最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考试程序:于20日上午9:00分凭身份证到二楼五(1)班教室参加笔试。
4. 聘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最终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经批准后,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长兴南路91号
邮编:51817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28983826,13600194218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小学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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