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力量,依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具有黄山市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2、政治思想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祁门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3、年龄在18至25周岁(退役军人延至28周岁、持有B2以上驾证的驾驶员延至2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以及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驾驶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附后),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3年8月20日至9月1日(双休日除外)到县消防大队报名(地址:祁门县阊江路151号;联系电话:4526708)。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
(二)体能测试。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笔试。体检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消防法律基础知识、防灭火常识和基本县情等。
(五)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总数不足2:1比例时,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合成总成绩。
(六)政审。按总成绩排名取前7名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审按照《应征公民政治条件的规定》规定程序进行。
(七)培训。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消防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按照消防部队新兵训练标准执行,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予以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聘。
三、相关待遇
1、工资。试用期待遇按10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驻勤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驻勤工资3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同时免费享受与义务兵同等食宿条件和部分服装待遇。
2、保险。按照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由县消防大队为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祁门为930元),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3、劳动保护。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专职消防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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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收专职消防员报名相关表格.doc》来源于祁门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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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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