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3〕13号)、《云南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和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8月22日14:30—17:30
二、地点: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县农业银行对面)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工作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等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须携带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若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21日11:30前将书面放弃申请交施甸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时未留下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相关部门无法通知考生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75-8127384、15184802107、15094207980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