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属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前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提出解聘或续聘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厅,经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领导批准。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和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每月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为雇员代发工资、代缴各类社会保险。受雇人员按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分别计算工资。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附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查分—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发布招聘简章
8月22日在《长沙晚报》、《湖南日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sha.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长沙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然后将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等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haopinwf@163.com。报名时间:8月29日-9月2日。
3、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初审时间:8月29日-9月3日。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长沙市政府一办二楼东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5、笔试
①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按比例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②笔试时间9月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
④笔试成绩查询时间9月12日,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9月12日-9月13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长沙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208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9月13日下午2:30-5:30领取查分结果。
6、资格复审
①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9月18日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核
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时间与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政府门网站上公布。
②考核内容为面试及业务操作。
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业务操作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上机操作能力。
④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50%、业务操作成绩50%合成。
8、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
9、体检
①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②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③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0、考察(含资格终审)
①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
②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1、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2、聘用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签订《雇用合同书》,并到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备案。
六、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0731-88665518
2、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监督电话:0731-88665812
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84907996、84907997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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