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岗位设置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计算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已在编人员。
四、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9月1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1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2,改报时间为9月1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总分100分。
10月13日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和写作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经查分环节后,进入下一环节。
3、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分数再次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4、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达不到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被确定为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准考证,到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全部外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4、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确定初选人员
依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合成总成绩的60%和40%;均保留两位小数),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遵循前款取舍原则。)。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丰县人民政府、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遵循前款取舍原则。)。
十、待遇及聘用手续
县交通局和县房产局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参照用人单位事业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单位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逾期1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其它
(一)笔试费用90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 1050(长丰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51-6667 8415(长丰县监察局)
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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