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力量,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教师,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师资水平。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是法轮功习练者;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已派遣到我市教育局报到的(含符合条件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并取得了相应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各单位的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和农村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加分
各单位的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说明: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遵化市任何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充实到农村中小学相应教学岗位(不含遵化镇、西留村乡、崔家庄乡、西三里乡、苏家洼镇区域内学校)。其中,中小学综合科140名(含语文、数学、地理、历史、英语、计算机等)、中小学音乐25人、中小学体育20人、中小学美术15人。
(二)招聘的教师,中小学综合科专业不限,其他专业只能依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2:30—17:30。
(四)报名地点:遵化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659133。
(五)报名手续
1、考生需出具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以上均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背面写清姓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一份。
2、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缴纳考务费100 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聘用五个阶段。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报的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75%。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说课。各专业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分别确定初选人员进入面试说课(考核教材教法的把握与运用、教案设计、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说课每人不超过10分钟,申报各专业应聘人员说课科目为与考试相同科目的现行相关教材,具体说课内容抽签确定。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25%。面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说课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说课总成绩),按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0人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由人社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并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聘用人员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1.5的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调整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
四、聘后待遇
(一)招聘教师按聘用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教育部门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
(二)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合同期间教育局每年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三)受聘教师聘用期间享受正式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保险等相关待遇,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招聘过程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615738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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