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3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已于2013年7月16日完成,并相继将原始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了公布,现就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招考《公告》相关规定,结合专业需求程度和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综合类120分、教育类110分、卫生类100分。
二、资格复审
(一)根据招考《公告》要求,进入面试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都需持《公告》中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到所报考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9月10日至11日
资格复审地点: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岗位的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二)递补
若遇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空缺的,可在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若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将继续安排原有面试人员等额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且无人递补导致无人参加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递补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17日在怒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基本原则
2013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级纪委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州直岗位归并泸水县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要求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面试关,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我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每个报考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时一人一岗的、第二名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而导致一人一岗的,若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可等额参加面试。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实际需求,结合岗位特征,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基本素质。
2、面试形式
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10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26日(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各县人社局指定(具体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办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2013年9月23日8:30至17:3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报考州直岗位的到泸水县人社局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律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全州范围内3年禁考事业单位人员的处罚,因此产生的空缺人员不再递补。
四、其他
(一)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为保证公平,采取面试前考官抽考场、考生抽考场、面试顺序的“三抽签”办法,面试时要求考生不透露个人信息,不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三)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公告》的规定,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需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86-3627980,若因考生联系方式改变而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交纳50元面试考务费。
附:2013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O一三年九月五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