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满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现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招聘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3年瀍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三个岗位面向在洛阳市服务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和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学历可放宽到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09月19日—2013年09月21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瀍河回族区区政府(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60元以及信息采集费12元。通过报名人员,本人凭身份证、报名手续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瀍河区政务网)
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3份报名复印件)。
①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瀍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户口簿;
③有效身份证;
④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
⑥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⑦已经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参加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
(4)“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且考核合格等次的证明(附件3);乡、村出具的服务证明;大学生村干部服务合同书。
(5)“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适时将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职位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调整与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502981
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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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瀍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洛阳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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