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定于2013年9月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27日7:30前,在中兴路原市人社局门前(市人社局原址、万家对面)集合,统一到医院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13年9月27日7:30之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指定地点集合。在体检过程中,不允许再出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泄漏身份信息。体检所需费用以医院体检收费标准为依据。
2.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体检中心,携带通讯工具的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进入体检中心后,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体检结束之前不得离开编组和体检中心。
4.考生凭“体检序号”交费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领取《体检表》,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家庭病史。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20:00后禁食。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随后提供怀孕证明,待身体恢复后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加以确诊。
10.根据《简章》规定,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11.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统一安排的复检。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1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平顶山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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