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省妇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服务妇女事业、关爱妇女儿童的公益活动,办理湖南省妇联交办的相关工作和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公益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方案公示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妇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慈善公益事业;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及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管理岗位人员1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专题策划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等条件下具有管理、文秘或基金实际工作经验的优先。
2、财务岗位人员1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或经济类专业,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有会计师以上职称,年龄40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工作细心,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潇湘女性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六楼办公室(长沙市东风路19号,烈士公园西门斜对面)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
4、联系人及电话 :0731-84431619 王女士
0731-82218413 汪女士。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件、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六楼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财务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闭卷考试,笔试按100分制计算,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0731-82218413(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0731-82217197(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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