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从基层选拔人才的良性机制,根据《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宿办发〔2012〕23号)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41名(详见职位简章)。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区)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县(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23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1月23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0月16日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z.gov.cn/)、宿州先锋网(http://sz.ahxf.gov.cn/)、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zld.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发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步骤如下: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点击顶部导航栏“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各遴选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于11月2日12:00之前完成。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日16:00前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2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部门应在11月2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于11月4日9: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5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部门于11月5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11月19日至11月21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分A、B卷,其中遴选单位对报考者有文稿写作要求的考A卷,其他考B卷。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宿州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2013年12月6日9: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本次公开遴选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遴选计划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名额不足3人的,差额1人;超过3人的差额2人。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
各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遴选办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先锋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遴选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7-3027464、3027160。
考务咨询:0557-3023453。
监督举报:0557-3023777。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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