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衡阳市直机关工委选调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头脑清醒,原则立场坚定。
2、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副科级以下职务(含副科级),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5、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副科实职(或组室正职)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任职时间和取得学历日期截至2013年9月30日;副科实职(或组室正职)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