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鹰潭应用工程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其中:报名者不能同时报两个岗位,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7月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费用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16日的每天8:30—17: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鹰潭市站江路24号,鹰潭华侨饭店斜对面)。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正式工作单位(在职在岗有正式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含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201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电话(传真)报名:电话传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件复印件,电话(传真)号码:0701-2086375。
3.考试前3天(10月24日)考生领取准考证。电话(传真)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件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正式工作单位(在职在岗有正式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含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201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4.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1.各专业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与教学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专业科目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共计100分,专业科目笔试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3.教学业务考核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业务考核人员名单,专业科目笔试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教学业务考核。
4.如果只有1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果只有2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根据岗位特殊情况,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市监察局同意,方可招聘;教学业务考核至少须2名(含)以上考生实地到场面试,只有1名考生到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100分,教学业务考核按以下方式计算:备课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教学业务考核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①备课:备课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的40%。应聘人员按所教学科内容在90分钟内按临时抽签课题统一备课。
②试教:试教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的60%。应聘人员所教内容为所备课内容,试教顺序随机抽取,时间为15分钟。
6.成绩计算:各专业科目笔试、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最后成绩=笔试成绩×50%+教学业务考核×50%。总成绩相同者以教学业务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考生成绩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人才网和鹰潭应用工程学校网站上公布。
7.笔试及教学业务考核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招聘中出现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考核由鹰潭应用工程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人才网、鹰潭应用工程学校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鹰潭应用工程学校:0701-2086375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6440388
鹰潭市监察局:0701-6440721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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