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9年怒江州卫生和其他类公开招聘考试拟聘分数最低控制线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09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要求,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于2009年7月26日完成,并于2009年8月13、16日相继对原始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进行了公布,现就卫生类和其他类笔试分数最低控制线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分数最低控制线
根据招考《公告》和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全州卫生类笔试分数最低控制线为100分,其他事业类为110分。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基本原则
2009年怒江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在州、县各级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要求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考核,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每个报考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人报考一个岗位,并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必须参加面试。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三) 面试的内容及形式要求
面试采取以专业知识为主的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10月26 日(星期一);
面试地点:由报考岗位所在地人事局指定(具体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2009年10月25日(星期天)下午5:00前凭毕业证、身分证到各县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州直事业单位面试范围的考生请到泸水县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公告》的要求,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今年继续采取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的办法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给考生。
(三)为保证公平,采取面试前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的“双抽签”办法。要求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不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官根据考生所抽序号打分。
(四)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需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报考岗位所在地人事局。
附:《2009年怒江州卫生和其他类公开招聘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怒江州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