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批复》(怒政复[2013]4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兰坪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特招特聘兰坪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女播音员1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兰坪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庄,身高在1.58米以上,且需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现场组织能力。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18至3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2年11月至1995年10月之间(年龄计算到发布公告当月)。
(五)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2013年11月4日报名之前办理完辞职手续,方可报考。具体岗位所需条件以《2013兰坪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播音员职位计划表》要求为准(见附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单位或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或少年管教的;
③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④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⑤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委托州人社局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zrsj.gov.cn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需求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15日(公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兰坪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4、报名联系电话:0886-3212245(办公室),联系人:杨晓军13988668920(手机)。
5、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兰坪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由此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确认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11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考核办法
鉴于此次公开特招特聘岗位的特殊专业性,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命题笔试三个环节的考试,缺考一个环节视为放弃。
考试内容和分值(总分100分)
(1)面试
面试总分30分,分为目测、才艺展示、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共三部分。
①目测(10分)
限时1分30秒,考生做自我介绍。由评委对考生身高、形象、五官、形体条件、个人气质等进行目测,并打分。
②才艺展示(10分)
限时3分钟,考生自选,评委观察考生综合才艺,并打分。
③语言表达能力测试(10分)
由评委向考生提问,进行现场交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并打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分为播音测试、试镜测试两部分。
①播音测试
播音测试30分,考生需播读一篇新闻稿件,一篇通讯类稿件。
新闻稿件播音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功底,要求咬字清晰、发音准确、吐字圆润、呼吸顺畅、强弱有序、层次清楚。限时3分钟,考生可提前3分钟熟稿,稿件由考官现场提供。
通讯类稿件主要考察考生播读稿件时的情感表达能力,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感、言之有味。限时3分钟,考生可提前3分钟熟稿,稿件由考官现场提供。
②试镜测试
试镜测试20分,考生需化淡妆、打理好着装和发型,进行模拟电视播音和主持,主要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音面貌、朗读能力、播音状态以及身态语言是否生动、恰当、自然。考生需播报一篇统一的新闻短消息、一篇统一的栏目出镜词,试镜稿件由考官10分钟前发给应试者,考官根据考生表现打分。
(3)命题笔试
命题笔试总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写作能力。由考官现场命题,给予基础材料,由考生在30分钟内写完一篇新闻短消息(300字内),考官根据稿件质量打分。
(六)体检考核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命题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累计总得分,取分数最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到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因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此次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其办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监督检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命题笔试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和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均及时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zrsj.gov.cn予以公布。
兰坪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特招特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七、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坪县面向全国特招特聘电视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一:兰坪播音员计划表.xls
兰坪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序号 | 招考单位全称 | 招考岗位名称 | 岗位工作简介 |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民族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其它条件要求 | 备注 |
1 | 兰坪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播音岗位 | 从事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 | 不限 | 1 | 女 | 不限 | 普通招生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文史哲学、艺术学 | 教育学、戏剧与影视 | 语文教育、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播音与节目主持、主持与播音 | 不限 | 具有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 特招特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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