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行组织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内财农改[2013]1296号)、呼财农改发[2013]13号和《托克托县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考聘用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精简高效、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采用聘用合同制管理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对象
A、面向托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生。详见《托克托县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介绍》(以下简称《职位介绍》)。
B、六类服务基层项目、蒙汉语兼通岗位面向托县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蒙汉语兼通人员并且符合报考职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曾在托县服务的六类毕业生且符合其他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详见《职位介绍》。
C.报考财政所工作人员职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财经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一年以上财经工作经验;报考校医职位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三、招考聘用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职位情况详见《职位介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长期坚持在乡镇工作。
2、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具有所报职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
4、年龄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1月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6日后出生)。
5、户籍具体要求
托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在报名工作开始的前一天。其中,报考人员出生时户籍所在地是托县的,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夫妻一方为托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在报名工作开始的前一天)且领取结婚证时间为报名工作开始的前一天,非托县户籍的一方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8、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才能应聘。
四、报考志愿
(一)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详见《职位介绍》)。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托克托县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托克托县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招考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所报职位未达到比例,凡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报考人员,开考前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到专业相近的职位参加考试,凡填写“不服从调整”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12日止(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间共6天,前3天内六类服务基层项目、蒙汉语兼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面向六类服务基层、蒙汉语兼通报考人员项目以外并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考。
(二)报名地点: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0471-8528587, 8528345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材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会计从业资格证、一年以上财经工作证明、二年以上临床工作证明、2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四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一律在托县政府网上(网址:http://www.nmgtx.gov)下载录入并打印“托克托县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下载录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考资料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整理成册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者要按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年以上财经工作证明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证明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的顺序整理成册,连同原件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左上角填写联系方法、所报专业及封面其他内容。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托县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11月12日。
六、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初审通过者应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120元。托克托县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减免人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七、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资料)。
(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普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加分人员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 .5分
(六)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八、面试
(一)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工作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进行。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九、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体检和考核
(一)依据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在县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联合用人单位、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县招考领导小组。
(四)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托县政府网(www.nmgtx.gov.cn)、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凭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文件精神,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用期一年。
十二、回避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十三、纪律
在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纪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分。
十四、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十五、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一)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举报电话:0471-8513739
咨询电话:0471-8528587
托克托县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考聘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附表1:《职位介绍》
附表2:报名登记表
附表3: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表4: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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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来源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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