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你们好!
按照规定,现将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请各位考生于11月18日18:00(北京时间)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录2人(含)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3人(含)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11月27、28日,10:00—18:30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部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公安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法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楼大法庭,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乘车路线:乘59、61、63、203、921路公交车至陶瓷市场站或乘BRT3号线至王家梁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赵新文、金逸超
联系电话:0991-7679071、7679085
监督电话:0991-7679595
2.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7楼710室,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乘车路线:乘36路、30路、931路公交车建国路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任耀利、周艳玮
联系电话:0991—8803080、8803521
监督电话:0991—8803677、8803520
3.自治区公安系统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警察学院1号教学楼一楼图书馆阅览室(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
乘车路线:乘52、57、526、701、922、503、304路公交车农机校站下车即到(在火车站乘52路公交车直接到达,飞机场乘27路公交车在电信中心转乘以上车辆即到)。
联 系 人:闫涛
联系电话:0991-5586061
监督电话:0991-5586025
(四)携带相关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自治区招录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开始。
面试地点、场次等具体安排,由资格复审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间通知面试入闱人员。
(二)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入闱人员,须在当场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进行抽签。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面试费每人40元,费用自理。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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