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是邵阳市民政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建于1959年,座落于邵阳市双拥路,主要承担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全市社会精神病人的治疗康复和心理干预,卫生宣教工作,承担无家可归、无经济来源精神病员的治疗任务、承担全市老年疾病的治疗和康复任务。开设了精神科、老年科、医技、药剂、检验、工娱疗等12个功能和临床科室。为优化人才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推动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邵人社发[2013]12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1、截至2013年,毕业三年以内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被选择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要求;
3.学习成绩优秀;
4.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工作技能和相应证书资格(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等);
5.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2日。
2、报名方式和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附后)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双拥路宝庆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飞
联系电话:0739-5395372
监督人:林彰清
监督电话:0739-5358551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由邵阳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复审,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和测试
1、专业理论笔试考试
专业理论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邵阳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人社部门指导,市民政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专业理论笔试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为准,但“三本”院校毕业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及学习和现实表现。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上予以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根据人社局下发的聘用文件办理进人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我单位成立了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曾凡华任组长,莫迪、胡蓉任副组长,刘燕飞、彭娜任领导小组成员,医院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人事(政工)科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六、纪律要求
1、我们将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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