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因贵州省物价局文件尚未下发,毕节学院考点根据贵州招生考试院通知,按每人每科70元的标准预收了考试费。现依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61号)精神,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凡参加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每科应退费10元。为顺利完成退费工作,特将毕节学院考点的退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退费时间: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1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退费地点:毕节学院教务处202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社会考生原则上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名退费手续。若本人不能到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委托他人退费的考生,需向代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需注明“委托某某代办退费手续”,并签署本人姓名,签名上需加盖本人红色拇指印),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为退费。
(三)毕节学院参加考试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选派一名同学,打印一份本班参加考试的同学名单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毕节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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