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安全生产技术 |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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