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各旗市区自行组织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呼财农改〔2013〕782号)文件要求,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聘苏木镇财政所新增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计划
陈旗苏木镇财政所此次计划面向全旗公开招聘财政所事业编制人员共15名,其中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人员6名。这两类人员分别报名、分别排序成绩、分别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报考人员或父母一方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含)之前迁入陈旗户籍;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在陈旗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也可报考(呼人社办发[2013]42号文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旗电视台、广播电台、旗政务网、呼伦贝尔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通过电话受理咨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陈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考试中心。
3、咨询电话:0470-6778015。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户口、身份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及2寸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相片5张;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陈巴尔虎旗2013年苏木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合计70元。低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低保贫困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报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查确定。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招聘考试,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招聘报考人数与应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面试工作在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6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生可以选择使用蒙、汉语两种文字中一种进行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统一采用答题卡。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开考职位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旗政务网、人才就业公示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构化,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蒙、汉两种语言答题。报考兼通蒙汉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答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指定时间到达考场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经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依次等额递补。
3、招聘总成绩
(1)考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出考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民族分+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招聘计划数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开考职位数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兼通蒙汉语言文字人员取前6名,非兼通蒙汉语言文字人员取前9名。
(2)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翰尔族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
(3)考生总成绩在旗政务网、人才就业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入围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聘用前考察。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走访、谈话、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德才表现等情况。如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或参加邪教组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结束后,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分数确定被聘用人员聘用岗位,再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文件执行。考生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编制内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五、纪律监督
(一)旗纪委监察局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470-6717245。
(二)公开招聘每个阶段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违反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本方案由陈巴尔虎旗2013年苏木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陈巴尔虎旗2013年苏木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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