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2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3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定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意业绩,鼓励创业、创新和创造的原则。
二、聘用范围
(一)已聘用在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二)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聘用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
《内蒙古民族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四、聘用职数
根据《通知》中“首次拟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数,区直单位以不超过本单位核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额的50%作为控制比例”要求下达职数。此次聘用职数为:校本部10个,附属医院3个。
推荐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比照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的条件严格掌握,经核准后,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额。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学校成立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专家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二级岗位评审。
(三)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二级岗位推荐工作。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提出应聘申请,填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汇总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与推荐拟聘人选。各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聘人选上报学校。
(三)学校评审。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拟聘人选经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
(五)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有关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六)签约聘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聘期管理
(一)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聘期内退休人员,按在岗实际年限聘用。
(二)对聘用二级岗位的人员实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根据聘用合同,考核聘用人员的履职情况,经考核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续聘,经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八、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2006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通知相关人员。按照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退休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自治区的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宜。
(三)申报人所报送的材料内容须真实准确,格式统一规范。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申报表》填报顺序排列,不需装订。
各单位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人事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接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
(四)聘用条件和申报表中所涉及的奖项、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任教以来;所涉及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等业绩成果认定时间为所聘岗位工作期间;以内蒙古民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起算时间为本人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之月至2013年12月。
(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级奖励的,按所获最高层级奖励计算,不累加计算。
(七)本次二级岗位聘用首先限于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若下达的聘用职数已满,则不再考虑其他条件人选;若职数尚有空余,则依据《内蒙古民族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遴选人员补充。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
(八)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务必于12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4室),同时提交电子版(nmdbjy@126.com)。
九、时间安排
本次聘用工作自2013年12月13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详见附表)。
十、有关收费问题
全区二级岗位的申报、审核、评议、核准等项工作不向申报人收取任何费用。
此《实施方案》与内蒙古自治区文件若有相悖之处,以自治区文件为准。
附件1: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4:二级岗位聘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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