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财政局和葫芦岛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葫人社发【2013】120号)文件要求,现将体检人员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于12月23日早8点前到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后院阶梯教室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3年葫芦岛市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为200元左右。
2、体检表第一页及第二页“受检者签字”需由受检者本人在所有项目检查结束后方可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水。
4、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项目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在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7、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8、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2013年葫芦岛市招聘大学生公共岗位人员体检名单请参照:http://www.lnhld.lss.gov.cn/Item/3144.aspx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