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共有26名考生参加了2013年12月17日集中进行的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25人,不合格1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复检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四、因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根据招录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相关事宜近期将另行公告,请密切留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公告,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耽误考察事宜。
广安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结果详情请登陆:http://www.gapta.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d0b3f343-8041-4ae6-b6e7-06d635f9878f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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