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博州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大中专毕业生(详见职位表说明);
2.复转军人(详见职位表说明);
3.符合报考条件的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协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截止2013年12月9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9日至199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
8.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查阅及下载地址: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赛里木湖网(http://betl.xjkunlun.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jboz.gov.cn)、博州公安网站http://www.bozga.gov.cn。
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名表(见附件2,附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复转军人、协警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复员转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协警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报名费:15元,专业技能考试费40元,合计:55元。
(二)体能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500米、100米、俯卧撑(25周岁及以下为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女生:800米、1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
2.报考职位代码为201301—201309的考生,体能测试等同于其他职位的专业技能考试,其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即:招聘2名及以下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3名及以上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职位不足相应比例人数的,从201301—201309职位中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调剂;
3.报考职位代码为201310—201320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相应的专业技能考试,其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专业技能考试
1.报考职位代码为201310—201320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内容详见职位表备注栏说明);
2.专业技能考试,未作注明的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4.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拟于2014年1月10日公布。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报考职位代码为201310—201320的考生,在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所报考职位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两天到博州人力资源一楼服务大厅报到,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总成绩计算:
报考职位代码为201301—201309职位的: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四个体能测试科目的平均分)×50%+面试成绩×50%;
报考职位代码为201310—201320职位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博州公安局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博州公安局统一确定。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1月24 日。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体能测试、专业技能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博尔塔拉政府、赛里木湖、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州公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由博州公安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聘期3—5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及要求
在自治州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公安局 0909-2238012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2318563
监督电话:
博州纪检委监察局 0909-2318459
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 月4日
附件:
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3年博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来源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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