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体检、考察(政审)工作已经结束,从即日起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2246
公安系统微信公众平台:辽宁政法干警考试信息平台
二维码:
辽宁省公务员局
辽宁省公安厅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拟录用(录取)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lnrsks.com/HtmlNews/kstz/gwyks/2013/12/1312231448449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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