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合乎条件的云南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重庆村官,履职两年后经考核合即可正式录用为公务员。”12月15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到云南开展2010年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宣传见面会在昆举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冉隆江在会上介绍了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的有关计划和工作安排。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陶晴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在昆各高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冉隆江介绍,2008年5月,重庆市启动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计划分5年面向全国选派32500名大学生到农村乡镇基层工作。2008年、2009年,已面向全国选派了9478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2010年将面向全国再选派4800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其中,选派到建制村2100名,选派到乡镇学校1090名,选派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663名,选派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947名。此次选派大学生中,原则上理工类(含医农)专业占65%,文史类专业占35%,学历层次要求主要在大学本科以上,部分岗位放宽至大学专科,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才可报考(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选派程序及相关岗位设置的详细情况,报考人员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查询。
据了解,通过招考选派的大学生,重庆市将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待。一是实行就业“兜底”,即选派大学生在基层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到建制村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服务机构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连续计算为工龄。二是提供良好发展平台,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并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同时,还规定,市、区县党委机关补充公务员,将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择优选调;公开招录公务员时,在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中招录的比例不低于80%。市、区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单位、特殊岗位外,一般应从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择优选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中招聘的比例不低于60%。以此为选派大学生下一步的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三是给予优厚待遇,选派大学生从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乡镇服务两年内,为其办理人身以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所需资金,将由市、区县财政分比例承担,确保兑现。按此,重庆市财政每年将拿出1亿元用于选派大学生的工资。(教育厅新闻中心 张惟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