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进行专业报名。
一、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先后为“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现名。
有艺术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四个学科门类,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五个一级学科,125个专业方向。
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所涉各专业方向硕士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音乐文学博士生。2013年9月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院占地1200亩,在校生共计1.3万余人(不含独立学院),固定资产19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院有系统的研究机构 “五所一室四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乐器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流行乐研究所、录音合成与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乐治疗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古琴艺术研究中心)。五个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钢琴艺术研究院、小提琴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院)。成立了四川音乐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有正、副教授45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二级教授13人。汇集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和高研究能力的教授、博士、研究员科研队伍。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李忠勇、何训田、贾大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杨汉果,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歌唱家范竞马,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其中声乐“金钟奖”金奖三项、银奖三项、铜奖四项,工业设计“红点奖”五项)。科研立项8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一等奖两项,省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4项。各种奖项350项。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学术专著110部。
学院《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在2008年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办学水平优秀学校”。
是国内首批申报艺术大学并经省政府同意已上报国家教育部待批的高等艺术院校。目前,全校师生员工正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创新文化发展新理念,发挥优势,乘势而上,力争“四川艺术大学”早日挂牌。
二、附中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创办于1954年(后简称“音乐附中”),位于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校本部),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历史悠久、极具影响的音乐中专学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尤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重视专业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基础课教学和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利于中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活动。到普通中学观摩文化课教学,聘请校外特级教师做学校的“学监”,请校外特级教师为高三学生作考前辅导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办法,学校教育教学面貌焕然一新,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年来保持很高的本科升学率,并向全国各艺术院校输送了许多品学兼优的学生。
“音乐附中”学制设有六年制和三年制中专,分设键盘、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打击乐、声乐、作曲及音乐舞蹈等30多个专业。
建校以来, 附中学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其中最有影响的是:
1994年,陈萨(女)在“北京国际钢琴比赛”中,获少年组第一名;
1996年,吴驰参加荷兰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荣获第三名(第二名空缺),打破了自1956年刘诗昆先生获此奖后四十年的沉寂,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1997年,兰维维在“天华杯全国少年琵琶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00年,李云迪凭《E小调协奏曲》夺第十四届肖邦国际钢琴大赛冠军;
2006年,宁峰在世界顶级小提琴比赛的意大利第51届“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上,荣获第一名和两个特别奖;同年,文薇获第九届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比赛的第三名,成为这一赛事举办以来,中国选手获得的最好成绩;
2009年,潘林子参加德国魏玛第六届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成人大赛),获得此比赛仅设三名奖的第三名。
2009年,古静丹在德国第九届达姆斯塔特国际肖邦钢琴比赛上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经四川省教育厅和学院党委批准,川音附中从2005年起在原有传统音乐类专业基础上增设了舞蹈、美术、影视表演类和流行音乐专业,并正式成立具备完整学校建制的直属教学机构——艺术附中。
“艺术附中”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四川音乐学院新校区内,校区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作为新增专业的教学实施单位,现设有声乐(通俗演唱) 、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键盘〈合成器〉)、艺术设计、美术绘画、影视表演、播音主持、中国古典舞、民族舞、现代流行舞、歌舞表演等14个专业方向。
学制分别为三年制、六年制中专以及五年制大专(3+2)。
“音乐附中”和“艺术附中”只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河南、湖南、新疆、甘肃招收小学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艺术附中”五年制大专只招收四川省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级艺术人才,为我院及高等艺术院校本科培养后备力量。
四、招生专业及就读地点
详见附件
五、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河南、新疆、甘肃八个省(市、自治区)考生均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3、五年制高职(专科)只招收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升学文化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兼报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的考生除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升学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和小学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
1、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样表下载)、在校学籍证明( 学籍证明样表下载)或学籍卡复印件(需加盖学校鲜章)或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进行专业报名,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交一寸最近正面脱帽半身同底相片4张(彩色、黑白均可),并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2、专业面试(演奏或演唱)考试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凡在考生户口所在地设有拟报考专业招生考点的(详见下表),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未设招生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成都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地点和招生专业安排表如下: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作曲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5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歌曲写作50分(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2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1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钢琴演奏1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报考钢琴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竖琴专业,演奏曲目与钢琴专业相同。
3.手风琴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手风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4.双排键电子琴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双排键电子琴演奏1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高音或中音木笛演奏均可)]。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木笛专业,考试曲目的范围及要求与各自专业相同
6.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弦乐演奏100分[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
7.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8.古典吉他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9.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中阮)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0.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
11.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演奏: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乐器不限)];③舞蹈表演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
12.声乐专业(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
13.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键盘(合成器)】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流行器乐演奏100分[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演奏两个八度音阶一条,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鼓:演奏8小节以上的节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键盘(合成器):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14.歌舞表演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器乐演奏: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乐器不限)];③舞蹈片段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
15.舞蹈表演(民族舞、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专业: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 [自备舞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6.影视表演专业:①朗诵(自备文稿);②艺术特长展示(舞蹈片段,形体展示);③声乐演唱(演唱歌曲一首,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7.播音主持专业:①指定文稿朗读;②朗诵(自备文稿);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等形式均可)。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8.美术【艺术设计、美术绘画(中国画、油画)】专业:①素描;②色彩(水粉、水彩);③速写。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类型1-14)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专业(考试类型1)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2-14)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5-18)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
详见附件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八、录取规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二)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当年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附中六年制中专实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学费以当年高中新生学费为准。五年制大专实行分段制,即高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专科学习两年,学费以当年本、专科新生学费为准。
(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四)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学习成绩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六)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七)成都市十区十县(即大成都)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须迁移户口(非大成都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高中毕业时我校才能统一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学生必须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一切手续自理)。
(八)本简章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610021)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
028—85430270(学院招生处)
028—85430479(附中校本部)
028—89390068(附中新都校区)
招生网址:
http://zsw.sccm.cn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音乐附中2014年招生专业及就读地点表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艺术附中2014年招生专业及就读地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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