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4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2号)精神,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5月17日进行,为做好我省考区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中关于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事宜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我省各考点及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4年1月2日—1月15日期间进行。
3、现场确认地点: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为2014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考生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点(卫生局)、省直考点在学校设立报名点,考生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确认;辖区考点不单独受理应届毕业考生的报名确认。
(2)申请人为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的,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3)在筑的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省医护士学校的2014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4、省直管县威宁县、仁怀市的考生,继续按原报名渠道报名参加考试。
5、申请人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7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职务。
五、有关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非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人员,以及学制达不到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要求的,严禁参加考试。
(二)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各级卫生、人力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一是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提交的照片(含上传电子照片);二是在现场确认工作中,配备专门人员和网上确认设备(宽带网、计算机、打印机、专业照相设备等),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在现场确认时,考试机构须向考生提供《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要求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并签名确认。
(三)申请表增加条形码。报名点或考点工作人员可配备使用扫描枪扫描申请表右上角的条形码,读取考生的网报号和校验码,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页面,进行确认工作,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效率。
(四)考试报名工作是考务管理及考试实施的基础,各考点要按照上级有关考试文件要求和省考区办公室工作部署,将考试报名文件及信息及时印发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多渠道通知到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本人,统筹做好本考点的考生报名工作。
(五)各考点在上传数据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报名工作和考试实施、办证及聘用等工作顺利完成。
六、其他事项
1、收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3〕54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共考2科。
2、未尽事宜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517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考办发〔2013〕4号、卫人才发〔2013〕122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
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吴 翔 赵成松 电话:0851-3617522
省卫生厅人事处
马 昱 电话:0851-6820725
附件: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贵州省卫生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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