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市域环境,有效缓解我市公安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治安防范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五大连池市公安局从复员转业军人中招聘高素质人员作为公安局的辅助警力(以下称协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通过考试与考核的招聘办法,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复员转业军人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计划
(一)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任务,控制社会面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协助处置各类“110”警情和突发事件;调解群众纠纷,减少治安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服务群众;负责完成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协警17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五大连池市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含劳改劳教、国有农场、沾河林业局)。
3、招聘协警范围为2012年城镇户籍复员转业军人。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当兵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四、相关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在招聘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三等功加5分,在部队有驾驶经验并获得当地驾驶证加5分、嘉奖加2分(注:获得荣誉的只加一次,凭证书及档案记载为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员转业军人证明、学历证书、立功嘉奖证明、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五张;考务费300元。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3日—1月17日
3、报名地点:五大连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0456—6377889
(二)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内容为初高中语文、数学等两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100米、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中青年三组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三项体能合计达不到18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体能考核由公安局负责。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有驾驶证优先,其它或再同则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局、纪检委、人社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安局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公安局负责。
六、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因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2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执勤等其它补贴。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需支付三险金额的个人负责部分,其余由市财政支付。
(三)聘用的协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由市财政支付经费。
五大连池市招聘公安协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 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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