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层次结构
一、教百目的的定义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简而言之,教育目的即培养人的质量规格。
二、教育目的的意义与作用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它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教育目的对整个教育工作的指导意义是通过发挥以下作用实现的∶
(一)教育目的的导向作用
(二)教育目的的激励作用
(三)教育目的的评价作用
三、教育目的的层次
(一)教育目的的基本层次
教育目的的层次包括∶①国家的教育目的;②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③教师的教学目标。
(二)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
1.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确立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我们习惯上称为培养目标。
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它们彼此相关,但相互不能取代。目的与目标根本不同,目标是可以测量的,但不能测量目的。
第二节 制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
一、确定教育目的的主观依据
从主观方面来看,教育目的首先是教育活动中人的价值选择。我国的教育目的是建立在马克思全面发展学说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本理论有如下要点∶
(1)人的全面发展是与人的片面发展相对而言的,全面发展的人是精神和身体、个体性和社会性得到普遍、充分而自由发展的人。
(2)人朝什么方向发展,怎样发展,发展到什么程度取决于社会条件。
(3)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人的发展受到社会分工的制约。
(4)现代大工业生产的高度发展必将对人类提出全面发展的要求,并提供全面发展的可能性。
(5)马克思预言,人类的全面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以实现。
(6)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
二、确定教育目的的客观依据
(一)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具有历史性、时代性、社会性,在阶级社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二)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教育目的
从美国和前苏联这两个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的教育目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对教育目的的制约。
前苏联是一个追求共产主义理想的社会,其学校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培养共产主义社会的积极建设者。
(三)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也使教育培养的人各具特色
教育的目的强调陶冶学生的人格,注重培养有教养的人。
第三节 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几种有关教育目的的观点
(一)神学教育目的论
一些教育思想家从宗教的角度或从信仰出发论述教育目的,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神学教育目的论”。夸美纽斯、雅克.马里坦和小原国芳等是代表人物。他们都认为,人有肉体也有灵魂,但灵魂才是人的本质。因此教育对人的肉体和精神都要关心,但主要关心的应当是灵魂。
(二)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
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的基本主张是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教育的最高宗旨,教育目的应当完全依据社会的要求来决定。社会本位目的论者认为衡量教育好坏的最高标准只能是看教育能否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服务,能否促进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三)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
与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相反,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认为,个人价值远高于社会价值,因此应当根据个人的本性和个体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育目的。持个人本位目的论的教育学家为数甚多,代表人物有卢梭、福禄贝尔、裴斯泰洛齐等人。
(四)教育无目的论
杜威教育思想中一个引人争议同时又独具价值的方面就是他的“教育无目的”理论。他认为“社会是许多沿着共同的方向、具有共同的精神、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并肩工作的人们的聚合体”,“社会把它自己所成就的一切,通过学校机构,交给它的未来的成员”。所以,“教育是一种社会过程”。
二、建国后教育目的表述的历史回顾
建国初,根据当时的情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2年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是对教育目的的表达。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要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被人们简称为“四有、两爱、两精神”。1995年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国的教育目的。现阶段,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则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第一,我们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第二,我们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第三,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我国教育目的的内容
我国教育目的强调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此,《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
(一)德育
德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普通中学在德育方面的要求是∶①帮助学生初步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②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③建立民主和法制的意识,养成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独立思考、勇于开拓的思维方法和科学精神;④形成社会主义的现代文明意识和道德观念;⑤养成适应不断改革开放形势的开放心态和应变能力。
(二)智育
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普通中学在智育方面的要求是∶①帮助学生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学习
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和技巧;②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③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情感、意志和积极的心理品质。
(三)体育
体育是授予学生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普通中学在体育方面的要求是∶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知识和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②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了解科学营养知识。
(四)美育
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普通中学在美育方面的要求是∶①提高学生感受美的能力;②培养学生鉴赏美的能力;③形成学生创造美的能力。
(五)劳动技术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普通中学在劳动技术教育方面的要求是∶①通过科学技术知识的教学和劳动实践,使学生了解物质生产的基本技术知识,掌握一定的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②结合劳动技术教育,还可以授予学生一定的商品经济知识,使学生初步懂得商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了解当地的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收集和利用商品信息的能力。
五、我国教育目的的实施
教育目的实际上就是教育活动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要培养合乎时代需要的一代新人,应当特别注意人才素质的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创造精神。第二,实践能力。第三,开放思维。第四,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