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莆人综〔2013〕 86号)精神,经审核,现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培训办班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登记的办班计划将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ptrs.gov.cn),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培训质量。
二、凡收费班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未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一律不得开办,财政、物价部门不予核准收费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参加,有关单位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培训学时不予登记。
四、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培训办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