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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于1995年开设经济法本科专业,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法学系,2002年成立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5人、讲师19人;教师中有博士4人,在读博士7人,硕士25人。
专任教师中有甘肃省领军人才、“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部级法学专家、国家级法学学术团体理事、甘肃省人大、政府等机构立法顾问等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法学院下设法学系、民商法经济法系和社会学系三个系,设有法学研究所、法学实践教学中心、甘肃省知识产权研究所和甘肃省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教学科研机构,有一个专业图书资料室。法学系开设法学本科专业,有经济法、民商法、行政司法、律师与公证四个专业方向。社会学系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有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两个专业方向。
经过二十多年的专业建设,法学专业确立了“依托财经类专业,着眼于现代法学的发展趋势,不断改革和完善课程体系,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办学思路,明确了“立足西北,面向未来,突出法商特色,强化实践教学,服务于经济社会、法制建设”的办学定位,面向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法治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场和人力资源急需的人才和专业,开设多个专业方向,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专门人才,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目前,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民商法方向)已经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鲜明特色,在本省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专业。
随着专业建设的稳步提升,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99年经济法学科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2年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扶持学科,2007年经济法学获省级精品课程,2009年民商法学获省级教学团队。2007年经济法学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正在积极申报民商法、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专业等硕士点。
截止2012年底,我院教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82篇,出版专著10部、编著25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级以上课题2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2项。
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经济学知识,熟悉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律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办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税法、金融法、证券法、房地产法、会计法与审计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会计学基础、货币银行学、公共财政学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民商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民商事法律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税法、金融法、证券法、侵权行为法、保险法、海商法、电子商务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会计学基础、管理学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行政与司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了解行政管理制度及司法制度,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行政与司法人员从事的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税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立法学、司法制度、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申论与行测、公共管理学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律师与公证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了解律师制度及公证制度,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律师及公证人员从事的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税法、金融法、证券法、律师与公证学、犯罪学、证据法、律师诉讼与非诉讼实务、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社会学、谈判学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社会工作的基本技术与方法,能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从事社会保障、社会行政管理、社会政策研究、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组织形象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人口社会学、社会工作概论、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区工作实务、传播社会学、企业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行为研究、民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专业(司法社会工作)(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了解政府部门管理各类社会事物的运作机制、程序与制度,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区发展与管理、司法社工、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心理学导论、社会学、社会工作研究方法、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心理学、组织形象学、西方社会思想史、人力资源管理、社会政策分析、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概论、社会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问题分析、社会个案实务、小组工作实务、社区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研究方法实务。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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