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地理位置。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绘图仪器以及无字
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目录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外国语考试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5.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字迹要工整、清楚、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外国语考试开考前1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纸(或答卷)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离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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