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教育局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下列人员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材料的)。
二、受理权限
申请认定初中及其以下教师资格、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规定条件且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在西山区辖区内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且工作单位属西山区教办学校的,由我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组织测试;其它非教办学校的请咨询昆明市教育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咨询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三、受理时间
2009年3月8日至4月2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
西山区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西山区政府大楼一楼,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五、报名需交验的材料
申请人凭以下材料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2010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须开具学校就读证明);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教育学、心理学有效成绩证明);
3、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原件;
4、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原件),在西山区辖区内工作非西山区户口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说明: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再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80元收取测试费。
七、其它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4月14日以后登录《西山教育网》查看测试成绩。
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流程图》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流程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受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一般在每年的3月初至4月初,届时可电话咨询或到西山教育网查询)。
↓
报名并领取有关资料
↓
申请人按规定以申报测试的科目抽取相应的测试课题
↓ 第二天
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考核测试
↓合格
(五个工作日以内)
↓
以通知的形式告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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