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答: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2年以前(含2012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