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雷山县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职位
雷山县水利工程管理办公室工作员2名,均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雷山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计生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满3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县水利局于201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21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水利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雷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认证)。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4.资格审查
由县水利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进行面试,达不到3:1,则递减该职位遴选人数,不足3人报考的直接进入考察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为了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报名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
本次遴选不进行笔试,采取只进行面试方式进行遴选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当场作答,答题时限为10分钟,面试考官组根据面试表现情况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计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考生面试分数高分到低分顺序及遴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遇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深入被考察人员单位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调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
拟调遴选人员经过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水利局将拟调遴选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雷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3331242 (县水利局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龙 欣
监督电话:0855-3331103 (县第二纪工委、第二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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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雷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doc》来源于雷山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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