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市司法局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人数: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和学历要求:昆山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昆山市范围;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无前科劣迹且身心健康;
(六)能熟练地操作电脑。
具体招聘要求详见附表。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 4月1日—2014年4月2日,9:00—15: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司法局政工科。(地址:前进西路148号10楼)
3、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专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不得伪造个人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2: 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照《国家公务员体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录用:政审合格者,经录用部门培训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收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收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收人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57511532。
昆山市司法局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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