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规定,我州201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现场加分确认工作定于2014年3月25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时间
2014年3月25日至28日,为期4天。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加分地点
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凯里市环城东路8号)。
三、加分政策及所需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州辖区单位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加分确认的,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经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加分审查。
四、有关事宜
(1)办理加分手续所需的《报名信息表》特指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直接打印的、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信息的报名信息表。经网上下载《报名信息表》样表后,自行手工填写或电脑录入的表格在现场加分工作中一律不予认可。
(2)办理加分所需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处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除此之外,其他证件(如: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在加分工作中一律不予认可。
(3)以下职位的加分工作不在我州进行:①我州境内的省直垂管单位(如:地方税务局、监狱等);②我州境内的选调生职位。上述职位加分工作有关事宜详见下列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网址: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 www.gzrs.gov.cn)。
(4)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5)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咨询电话:0855—8222358(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0855—8256229(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和培训科)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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