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邵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警人员的辅助作用,确保新邵县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大局,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辅警32名,其中退伍士兵20名,其他人员12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男性,本县户口,在本县城有住所,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截止报名开始日)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左右裸眼视力都在0.8以上;
4、无残疾、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下列人员不聘为辅警: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②报名地点:新邵县考试中心
③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3张。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和有技能特长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名表,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基本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4月25日上午带身份证到县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3、笔试
笔试由新邵县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考试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中语文、政治知识。考分相同时,优先录用懂驾驶技术的人员。考试时间:4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摸高,要求达标。
5、录用
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后试岗培训三个月,培训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新邵县公安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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