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和资历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专任教师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方式:本市报考者报名为现场报名,外地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邮箱为gdzyzp@126.com。本市报考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历中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和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我院组织人事部报名;外地报考者需在考试考核时携带上述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其他岗位报名
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9时至23日24时。有关报考程序及考试安排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21号)文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院校园网(http://www.stjx.com.cn)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与考核考试
1、考核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考核由实作、面试二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
2、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考核两个环节。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外语》、《职业教育理论》两科,按权重比例8: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笔试成绩。笔试相关事宜发布详见我院校园网(http://www.stjx.com.cn)。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社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实际操作技能、面试、试讲三部分。面试相关事宜发布详见我院网站(www.stjx.com.cn)。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技能、面试、试讲三部分按权重比例5:3: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3、其他岗位人员考试考核
其他岗位人员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参加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要求、时间和地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21号)文件。笔试成绩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社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我院网站(www.stjx.com.cn)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查阅报考者档案,档案材料不全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地址: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70号,公交116、141、205、228、249、293、299市委党校下车)。
咨询电话:024-62454720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14年4月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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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来源于辽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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