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决定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岗位工作人员,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民族民间音乐研究;
招聘职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文化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5、具备所招岗位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为:
具有艺术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普通话二级以上,具有较强的音乐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能力,能掌握民族器乐器特色及基本演奏技巧。
三、招聘程序
1、公告: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公开报名。
3、资格初审:待报名结束,市文化局、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对所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结合我单位实际,招聘人员须进行专业考核(包括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专业考核占70%,综合素质测评占30%,按总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5、体检:根据考核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6、公示: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聘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7、聘用:符合聘用条件,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要求:
1、自本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以内,到市人才市场报名。
2、携带材料: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证书;②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③各种获奖证书。
3、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六、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人员管理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市文化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定。待市人事局审定后,新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实行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