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溪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批准,2007年玉溪市委党校新进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选人用人标准,选拔优秀的符合招聘条件的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拟招聘教师3名。其中,法学专业1名,公共管理专业1名,行政管理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
(一)、法学和公共管理专业:面向云南省籍的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
(二)、行政管理专业:面向玉溪籍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校干部教育事业的决心和信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四)、应聘法学、公共管理专业者,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行政管理专业者,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具有所学学科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法学、公共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专业含相关、相近专业。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条件公开报名。(二)、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审查。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通过考试后择优录用。
(四)、应聘法学、公共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五)、应聘行政管理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笔试。招考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则取消该专业招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而导致岗位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不足2:1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公示结果:考核结束后公示考核结果。
(七)、聘用:符合聘用条件,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18日-9月24日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三)、携带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位证书;③毕业院校推荐书;④身份证;⑤一寸免冠近照两张;⑥各种获奖证书;⑦各种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六、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9月28日上午8:30-10: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9月28日下午14:30-16:30《申论》。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