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山西省专升本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政策?
答:专科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以及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以上竞赛、大赛中获得国家三等奖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在以上竞赛、大赛、展演活动中获得国家二等奖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交验其表彰或获奖证书并填写照顾对象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过期不再接收。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