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考如何办理免考、免考办理时间?
答:你好,一,在我省各地考的全国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考相应课程实行网上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的可免(0018)和(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及其以上级别证书的可免《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的可免《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用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PC技术证书的可免《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的可免(0051)和(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
2、用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2级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英语(一)。用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3级合格证(或笔试合格成绩)、大学英语等级四、六级成绩单可免英语(一)和英语(二)(2005年之前持大学英语等级四、六级证书的考生要免考相应自考课程需到现场办理)。
3, 在我省各地考的全国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考相应课程一律在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考籍系统中申请免考。系统要求考生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7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7日。
4、如果考生在网上申请时遇到计算机等级考试库与自考考籍库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需持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厦门自考准考证在现场办理免考时间内到厦门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5、在外省报考取得全国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免考自考相应课程需持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厦门自考准考证在现场办理免考时间内到厦门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应含有姓名、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并由其院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由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厦门准考证可免相应的自考课程(参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自学考试商务管理(中英合作)专业和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业中的商务英语课程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和UCLES合作的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的1级,合格标准为BEC1的C等,免口试.凡取得该证书的考生,带证书原件和复印到考试中心办理免考手续.
三、免考现场办理一年两次:上半年大约在6月初,下半年大约在12初,具体办理时间以网站和报纸通知为准,办理免考的免考单上半年大概在11月底领,下半年在第二年5月底领。免考单与合格证等同,领到免考单后请妥为保存,遗失不补,毕业时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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