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制定本报名简章。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二、考试科目及范围
1、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2、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一、二的考试时间均为210分钟。
考试顺序:2010年9月18日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考试地点: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教室(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6层)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4月10日——4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综合阶段考试专栏(或http://cpaexam.cicpa.org.cn)实施网上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报考人员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咨询。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2、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网上报名期间(2010年4月10日——4月30日)通过报名系统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
3、打印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于9月1日——9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综合阶段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下载财政部考办印发的《应考人员必读》,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4、报名费每科50元。
五、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核查
1、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省考办发布成绩通知。
2、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3、考试成绩通知单于2010年12月底发布,请应考人员自行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并妥善保存,作为单科成绩合格凭证。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省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4、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5、在云南省取得综合阶段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在云南省考办申领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其他
1、应考人员参加考试应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合格成绩通知单须妥善保存。遗失、损毁者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等工作环节中,必须认真填写(涂)并核对相关信息,如因报考人员粗心造成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等信息错误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守则、处罚规则等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以确保本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4、省考办设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为http://www.cicpa.org.cn,云南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为http://www.ynicpa.org,以上网站为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的正式发布渠道,考生可登陆查阅相关信息。
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