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岳人社发[2013]12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管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正常工作;
(五)无违反相关规定被限制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情况;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其中乡镇街道8名,教育系统14名,卫生系统6名,其他部门15名,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省内部分高校网站、屈原红星网和屈原电视台发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招聘计划职位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并现场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西边。具体地址:屈原管理区正虹西路西侧加油站对面。
(四)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报名收费:应聘者需在资格审核时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交纳报考费125元。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日
(七)注意事项: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组织部、区编办协助,区纪委全程监督。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急需用人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申请,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可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试中含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报考计算机类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通过后,需加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报考音乐、体育教师的考生笔试成绩通过后,再进行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报考各职位的考生统一进行笔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主要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结束待考试中心阅卷后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①结构化面试
参考人员为报考除教育系统和屈原管理区委党校以外职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待定,成绩采取百分制。
结构化面试成绩均按各类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适应于各类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②试讲
参考人员为报考教育系统和屈原管理区委党校的考生,考试时间:待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人员成绩均按所有试讲人员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应于试讲人员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岗位,按所有参加试讲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③专业技能测试
参考人员为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考试时间:待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④计算机操作考试
参考人员为报考计算机相关岗位的考生。考试时间:待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3、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1)教育系统
综合成绩(非报考音、体的考生)=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综合成绩(报考音、体的考生)=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20%。
(2)屈原管理区委党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50%。
(3)其他岗位
综合成绩(报考非计算机类的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报考计算机类的考生)=笔试成绩×40%+计算机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体检。在考试总成绩排名前后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替补。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也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替补。
6、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名册表》和《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编制、人事计划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作假、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30-5722366
传真:0730-5722366
监督电话:0730-5720177、0730-5720154
联系人:田利、冯瑛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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