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1.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商引资岗位,1名;
2.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会计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对象及选调条件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商引资岗位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连续从事招商引资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持有项目管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会计岗位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毕业、连续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资格)条件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辞职、解聘、自动离职和被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信息港、昆明市林业局网面向全省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04月20日至2010年04月24日(含周六)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昆明市人民政府1号楼706室), 联系电话:3177077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证明本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半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昆明市林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6)《昆明市林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市林业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由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昆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
1.笔试。报名资格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用书,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党政公文写作和林业基本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信息港以及市林业局、选调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经市林业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信息港、昆明市林业局和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与拟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商调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邀请市林业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重点工作邀请市纪委第13纪工委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0871—3177077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直属机关纪委0871—3177079
市纪委第十三纪工委0871—3163071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