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和《关于下达巴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233号)要求,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空编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6日至199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4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汉族职位;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巴州户籍或生源(部分职位对户籍有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河北省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3、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协议的州外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协议单位职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 ,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社区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四类基层工作人员”)。(考生报考专门面向上述“四类基层工作人员”招聘的职位,必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社区聘用人员服务期须满24个月)。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涉及取得户籍、基层服务期限、工作经历、婚姻状况等时间界限的,均截止到2014年5月26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截止至2014年5月26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巴州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河北省培养学员;
7、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8、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12︰00-5月30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网络缴费时间:2014年5月27日10︰30-5月31日18︰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9日10︰30-6月13日18︰30。
(二)笔试时间
2014年6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4年6月19日17︰00。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6月23日—26日,每天10︰00-13︰00,16︰00—18︰30。
(五)面试时间
面试自2014年7月2日开始,具体安排详见网站通知。
(六)体检、考察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网站通知。
(七)公示时间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考职位
招聘职位按照综合类和艺术类进行划分。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考程序
招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培训。
(一)报名与确认
1、招考采用网上报名。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
(2)查阅《报名须知》;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4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通过工商银行网银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9日10:30—6月13日18:30登录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0)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11)涉及网上报名技术方面的问题,可电话咨询巴州考试中心0996-2022215。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5、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综合类职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艺术类职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职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缺考一科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州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州白天鹅网站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计划巴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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